Web3 —— IP 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

冰淤
2022-12-31 02:06
发布于 Mirror

大家好,我是冰淤,在继 《IP 运作的术与道》、《IP 爱好者之殇 —— "用爱发电"》两篇文章分别表述了“什么是 IP 的内容生态”、“IP 内容生态的痛点”之后,本篇文章就是该系列文章的第三篇 —— “解决 IP 内容生态的痛点”。


引言

当我们聊起 Web3 与 IP 内容生态的话题时,逃不开几个热度比较高的议题:

  1. Web3 与 IP 版权

  2. Web3 与创作者粉丝经济

Web3 与 IP 版权

首先 Web3 的出现,必将会改变 IP 版权生态链路的现状,也会改变司法实践的方式,让版权保护变得更方便,保护到以往无法触及到的网络角落。

有关 Web3 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方案,可参考我在 W3C 线下会议做的分享:

https://www.w3.org/2022/09/hangzhou/cwig/talk-liu-lei.html

本文不再讨论 Web3 与 IP 版权相关的议题。

Web3 与创作者粉丝经济

严格来讲创作者粉丝经济与 Web3 没有必然的关联,只是在 Web2 世界里创作者用“未来的物质回报”来激励用户付费是违法的,因为在这类“语境”下的早期承诺属于证券投资。

Web3 在现阶段还处在一定程度的无监管状态,可以绕过证券法的限制,且代币的流转效率非常高,创作者粉丝经济就与 Web3 挂钩了。

实时上“创作者粉丝经济”这一循环是整个“内容生态”大循环中的一小部分,整个内容生态体系包含:生产者、分发者、消费者:

  1. 社交平台:如 twitter、youtube

  2. 内容创作:一创版权方、二创爱好者

  3. 粉丝群体:读者、付费者、传播者

正所谓万事开头难,无论是内容生态中的哪种角色在早期都存在痛点:

数据比例为访谈调研的数据中位数

本文会简化以上模型,把「社交平台」去掉,从「IP 方」和「爱好者」的关系视角来阐述文章的核心 —— 如何借助 Web3 形成 IP 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

痛点

IP 方

  1. 中心化的团队创意有限,无法稳定的创作出让更广大用户群体喜欢的内容(客观事实,人类是有极限的)

  2. 无法以全网为维度量化粉丝的贡献,就无法实现公平的粉丝激励方案(各个平台之间数据不通)

  3. 难以越过内容平台直接触达海量的内容创作者(平台要收营销手续费)

爱好者

  1. 爱好者的贡献和他在社区内的“投票权”不匹配

  2. 爱好者的贡献大部分得不到物质回报,只有精神回报

  3. 爱好者的贡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被互联网忘记

首先在 Web2 时代,平台的商业模式基于流量,并且流量具有马太效应,所以在平台发展的早期必定会在资本的推动下处于亏损状态,加上一些其它原因就导致了 IP 方在平台上做内容营销时会被收取较高的手续费。

并且 Web2 时代的产品,数据是一种壁垒,需要自上而下的让各个平台间的数据打通是不可能的。这就导致了用户的贡献和用户的权限无法合理量化,粉丝生态的建设只能集中在某一平台上来做,平台就会收取更高额的手续费。

拆开来分析 IP 方和爱好者的痛点就会发现这些都是 Web2 生态不可避免的问题,在 Web2 生态内基本无解。

但 Web3 不同。

当下我们讨论的 Web3 是在区块链之上搭建的一套去中心化的系统生态,它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等优势,因此非常适合在其之上搭建金融网络。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目前 Web3 最繁荣的就是去中心化金融 —— DeFi。

每一次工业革命的变迁都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区块链技术/Web3/DeFi 的出现同样也降低了金融活动中的”损耗“,实现了自动化(AMM),做到了更好的分配价值

现在的 Web3 和早期的 Web2 类似,有很多的“电子病毒”和“反对声音”,同时也会像现在的 Web2 一样成为主流。

因此 Web3 本身就是“去平台化”的,它能够打破商业主体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平台与平台之间的互操作性,降低平台成本,继而降低客户手续费。

方案

想象一下

  • 有一个可以收集某 IP 在全网优质内容的平台,并通过公式计算得到每一个内容、每一个作者的分数,那么 IP 方就可以在该平台量化自己的趋势数据和粉丝生态。

  • 如果该平台是一个 Web3 平台,IP 方可以把钱转到平台的智能合约内,IP 生态的每一个粉丝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贡献获得物质回报,这样就实现了 IP 方对粉丝的精准激励。

  • 由于 IP 方通过该平台做激励,所以越来越多的创作者会聚集到该平台上来,IP 方就可以在该平台发布“创作任务”,这样就实现了 IP 方和创作者的直接触达。

  • 最终 IP 方可以把每次活动中的 TopN 内容铸造成 NFT 来永久记录用户的贡献。

这样的平台由于无需自建内容渠道,所以成本会比其它内容平台低很多,收取的手续费就会低很多。再加上平台是一个 Web3 的产品,那么它的资金流转是公开的,不会存在资金上的各种问题。

为了实现这样的系统,要考虑的问题有:

  1. 内容从哪里来

  2. 内容在哪消费

  3. 内容怎么上链

  4. 怎么防止作弊

  5. 资金从哪里来

内容从哪里来

目前 Web3 还在早期阶段,具体表现为:Web3 的用户还都需要理解钱包(wallet)的概念,因此与 Web2 的用户天然隔离,这导致了 Web3 的用户基数远远小于 Web2,所以内容生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数量就大打折扣了。

如果把 twitter/youtube/bilibili 等内容平台称作 Web2 平台,把 showMe/monaco planet 等平台称作 Web3 平台,那么显然前者有更多的 IP 爱好者、传播者、创作者,以及更广大的潜在用户群体,IP 内容创作者的主场应该在 Web2 平台(现在是 twitter)。

所以我不建议创业者们为了解决创作者粉丝经济问题而从头开始做一个 twitter。

内容在哪消费

因为内容的来源是 Web2 平台而非 Web3 平台,所以内容的消费还是原本的平台(twitter/youtube)比较好,这样不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降低用户的认知成本。

而非做一个 dApp 把全网的内容都聚合到一个平台上,让用户在 dApp 内消费,这对平台的开发者和 IP 的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太高了。

如果想要让 Web2 用户进入 Web3,就不要先改变他们的社交习惯,要先给他们价值(token)。比 Web2 平台能给的更多的源源不断的价值。

内容怎么上链

因为内容来源于 Web2 平台,所以并非所有的内容一开始就是 NFT;因为并非所有的内容都有价值,所以也不建议把所有内容都暴力的转换成 NFT 来进入 Web3。

内容上链在现阶段并非刚需,捕获内容的价值才是最优先的。

在 Web2 平台中 IP 爱好者的行为包括:内容生产和内容分发,只要将这两部分行为使用代码(code is law)进行量化后就能获得用户行为的相对价值。我们将这些价值(数字)与行为本身的索引(超链接)一起记录在区块链上,即可获得 IP 爱好者的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最后再根据这些工作量证明结算代币奖励即可。

捕获 Web2 平台内容数据的方式有:

  1. 通过爬虫技术自动获取

  2. 手动通过浏览器插件获取

  3. 通过平台提供的 OAuth 接口自动获取

其中方案 1 存在与平台间的法律风险,方案 3 存在用户的隐私风险,只有方案 2 是用户的主观行为(能够保障用户的隐私权)。

怎么防止作弊

无论内容如何上链,任何想要把 Web2 世界数据带入 Web3 世界的产品都需要有内容验证逻辑

  1. 平台作弊

    指制定内容激励系统的 Web3 平台出现作弊行为,利用不存在的数据或虚假的数据来挖空 IP 方的激励资金,从中牟利。

  2. 用户作弊

    指用户通过发表无意义内容然后刷赞、刷量等套现行为,或用户控制大量的机器人账户进行刷赞牟利的行为。

想要防止平台作弊唯一的方法是「去中心化」,用户直接通过钱包签名上链,平台方和用户的权限相同,以此为前提上链的数据就要有防作弊流程,可以借鉴 layer2 的思路:在内容上链之后,用户 claim 之前对内容做审计。

这样的方案虽然能够完全避免平台作弊,但是用户成本和实现成本都非常高:用户需要支付上链的费用,系统需要有流程来做内容审计。所以如果能够降低对平台作弊的风险等级,就可以让平台代理用户做数据上链。在合约内实现对资金 claim 的限制 —— 必须完成“身份校验”的用户才能 claim 资产,就可以规避平台作弊的风险。

用户作弊的防范是一个巨大的话题,哪怕在成熟的 Web2 世界也难以做到绝对的反作弊,因此在现阶段的 Web3 反作弊可以通过两种手段:

  1. 前置的权限控制,如:只有持有 NFT 的账户才能获得物质回报

  2. 后置的账户封禁,如:一旦发现有“作弊”用户就将其添加到黑名单中

反作弊没有银弹,都是成本之间的博弈,成本的提升意味着手续费的增加,在 Web3 平台早期不建议在反作弊这条路上挖掘太深。文创的价值一定程度上是主观的、唯心的,不是绝对客观的、唯物的。

资金从哪里来

如果整个系统没有资金的注入,那么上链的积分就仅仅只是一个数字没有价值。所以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需要资金来源:

  1. IP 方的营销预算拨款

  2. IP 爱好者中有钱的用户捐赠

  3. Web3 平台的项目方国库捐赠

在一个 IP 发展的不同阶段内容生态的建设资金来源不同,比较理想的状况是:

  1. IP 爱好者群体中有钱的用户自发的愿意做捐赠,并形成一个正向飞轮

  2. IP 方的营销预算拨款来激励用户创作,并在激励下付费用户的支出增长大于营销支出

客观情况往往不会是理想模型,不同 IP 的用户付费率差异极大,IP 方能用在营销上的预算就不同。但这不影响 IP 爱好者的工作量证明被收集,用户的积分在不同 IP 之间会一视同仁的被计算和记录,用户能否获得物质回报,将会成为 IP 价值的评定维度之一

方案总结

为 IP 方提供生态量化能力和激励方案的 Web3 平台不应该是一个内容聚合 dApp,应该是在其它所有内容平台之上的一个「价值层」,发现价值、计算价值、证明价值、结算价值。最大程度上不改变用户的社交习惯,就像一个 Web3 的创意悬赏平台,用户用完即走。

挑战

通过 Web3 对 IP 内容生态进行激励是一件超前的事,就像 Web3 相比于 Web2 来说很超前就会有很多不和的声音,在这其中会有两种最高的声音:

项目方揠苗助长

会有一些项目方认为内容生态就应该“自然增长”,而不应该通过物质激励来“揠苗助长”,通过物质奖励获得的粉丝是不纯粹的、忠诚度不高的,长期来讲对项目有害。

这样的想法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了用户的“忠诚度”(付费用户转化率),但也要考虑“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候,要考虑如何为自己的内容生态创建一个正向飞轮。

爱好者用爱发电

很多社区的话语权掌控者大多都不需要物质回报,且这部分人大多优于常人,能够创作出更优质的内容,所以他们自己并不需要物质回报,也就认为其他人也不需要。

成年人的世界,哪怕是一杯咖啡的报酬也算是项目方对用户工作量证明的认可,不是吗?


尾巴

我坚信 Web3 的核心价值就是能够更好的分配价值,当这一特性作用在 IP 内容生态上之后,表现出来的就是:去掉平台对内容营销的高额手续费,去掉平台作为中间商去触达用户,为 IP 爱好者提供一个社交价值量化体系。

让爱好者不再需要用爱发电,让天下间没有难做的 IP(雾。

如果大家对本文感兴趣想要与我讨论,欢迎来 twitter 找我:laruence_eth


reference:

https://www.shinex.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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